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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骆四珍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1〕179号文件精神,骆四珍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经研究,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骆四珍同志任和平县统计局副局长。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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