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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漫秀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常任〔2021〕23号

和平县人民检察院: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决定:

  任命陈漫秀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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