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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志翔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常任〔2021〕17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通过,决定:

  任命黄志翔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熊超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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