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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穗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常任〔2021〕16号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室):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决定:

  张穗玲同志任和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邹秀丽同志的和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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