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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常任〔2021〕15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陈雄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姚家芳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洪炎雄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朱俊威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吴维红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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