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常任〔2021〕15号和平县人民政府: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陈雄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姚家芳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洪炎雄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朱俊威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吴维红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