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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司法局关于“十四五”时期工作规划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司法局关于“十四五”时期工作规划是:按照省司法厅工作安排、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聚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夯实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政治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落地落实。

  2、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

  3、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4、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司法行政系统党内政治生态。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5、持续为民服务解难题。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树立人民满意工作导向,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二、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实践

  1、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完善相关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及时提请召开有关会议。

  2、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落实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法治事件报告机制。

  3、增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完善依法治县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动态完善工作清单和台账,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适时召开协调督办会。

  4、健全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以法治河源建设考评(依法行政考评)为主要抓手的综合督察机制,持续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按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以及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式督察。加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点问题、重大案(事)件的专项督察。开展对2019年督察项目的督促整改和“回头看”,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探索推动督察问责追责机制。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库,推进法治督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加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2、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起草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范围。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等制度。

  3、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放管服”工作,推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省级职权压减的承接工作。强化政务诚信制度建设。

  4、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四、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

  1、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学习宣传“五个一”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入2020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和全市普法工作内容,纳入依法治市专项督察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健全两级培训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严格落实每月四级排查层报制度,推进风险研判分析常态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司法部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和衔接、安置救助、跟踪帮教工作,压实属地责任。配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

  3、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配合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围绕长效常治,积极推动将专项斗争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加强在矫涉黑涉恶人员教育管控,做好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工作,提高线索质量,完善线索核查反馈机制。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监督。助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五、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6月底前,完成本级本部门的总结、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继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措施,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部署开展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加快发展公职公司律师队伍。

  3、推进公证制度改革。将党建工作和公益服务列入评价公证机构、公证员的重要指标。持续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开展建设示范公证机构活动。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公证”,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加快电子公证书推广运用。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按省厅要求,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加强公证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公证机构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管和公证质量管理,强化过错责任追究。

  4、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按照省部署,推动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进一步做好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制定管理细则和经费保障方面的规定。推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大履职保障力度;按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六、 健全完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1、加强队伍革命化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组织参加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制度,落实和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轮训,健全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制度,加强队伍综合分析研判。

  2、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落实司法行政干部和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干部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建立健全与职务晋升、调整使用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表彰奖励工作,落实荣誉制度。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培育职业精神。

  3、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规范的职能作用。加大倒查问责、案件通报力度,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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