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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实验初级中学拟用地平面图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和平县实验初级中学拟用地平面图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和平县实验初级中学拟用地项目

  土地权利人:原和平县成人中专学校(由和平县实验中学使用)

  土地坐落:和平县阳明镇岭排路104号

  用地面积:33816.17平方米

  测绘单位:和平县国土规划测绘大队

  图纸比例:1:2000

  绘图日期:2026年7月13日

  审核日期:2026年7月13日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含发布当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拟用地规划有异议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邮寄至和平县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教育路教育局,邮编:517200),信封注明“用地规划公示反馈”;

  2.电话方式:0762-5641908

  3.现场反馈:前往和平县教育局办公窗口提交意见。

  (注:反馈意见需注明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具体意见内容,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和平县实验初级中学拟用地平面图》.pdf

  2.《原和平县成人中专学校用地红线坐标表》.pdf

  和平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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