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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东山医院停业的公告

作者:河源市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同意和平东山医院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东山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李萍;主要负责人:黄德娣。

  (三)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四)医疗机构级别:一级。

  (五)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164号综合大楼。

  (六)医疗机构登记号:441624323275623A100132。

  二、停业期限

  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共计12个月。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停业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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