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6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河教基〔2026〕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坚持“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四)坚持“三统一”原则。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一时间受理、统一标准审核、统一方法录取”。
二、招生申请时间、条件、方式
(一)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学校招收本镇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由各镇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县城小学
1.申请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5日为初次申报时间。8月5日-6日为开放补报时间。2026年8月7日后招生入学系统将自动下线,不再接受网上申报。
2.招生条件。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对于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
3.申报方式。利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下图)即可进入“和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系统”。申请人按提示注册成功后,在线填写并提交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及佐证材料。每个适龄儿童只能申报1所小学。

三、县城招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一)阳明一小
解放路,民主路,河唇路,金带路,光明路,群众路,新民路,人民路,胜利路,中山二路,建设二路,岭排路,新潭路,建设一路21号及以后路段,东山路47号至99号路段,东堤路1号至10号路段,中山一路1号至95号,和平大道1-11号,和平大道西门一至五巷,雅水村曹屋岗,星星村,铁潭村,矮寨村,碧坑,鸡麻坑,芹菜塘,和祥路,黄陂坜坑,包括天骏豪庭、中心花园、福安居、和平家园、德兴苑、东方广场、东方商贸城、东方商住楼、东方建材市场、雅园居、西郊家园、怡乐居、景晟居、东方名都、新城花园、新城名府、和正嘉园、怡锦新城、顺驰学府、和平碧桂园、碧桂园星钻、印象新天地等。
(二)阳明二小
中山一路96号及以后路段,建设一路1号至20号路段,和平大道12-17号路段,西堤路,东坝街、石角、米墩,福和西路,和顺路,果园、果元、飞凤原住民,包括商业街1-16号楼栋、世纪广场、和平一号(新城一号)、宝信豪庭、和平华府、新丰豪庭、康城花园、伊隆达、东晟公馆、教师新村、学府花园、宝信花园、文景楼等。
(三)阳明三小
教育路1-38号路段及公路养护站至公路局三叉路口以北区域,东山路100号-217号,南堤路,先烈路,康乐村,育才新村,包括锦绣小区、冠峰苑、东南家园、城南市场、和平湾花园、利和君庭、成胜居、顺驰楼、谣厦小区、环城华庭等。
(四)龙湖学校
东堤路11号及以后路段,东山路1号至46号路段,飞凤路,果园村,果园路,东园北路,果园新村,盐仓新村,龙湖村,上棉村,包括东山小区、东山明珠、润良居、汇景苑、汇丰苑、怡景苑、怡隆苑、龙湖小区、蟠龙居、润泽楼、福和花园、远晟豪庭、御水花园、聚英阁、御龙居、龙湖华庭、江南名府、翠景湾、龙润居、广泰花园、碧桂园天麓山、龙盛家园、幸福家园、祥福楼等。
(五)城南学校
东山路218号及以后路段,珊瑚路,珊瑚村,七窖村,珊背,三条圳,河西片,包括翠竹园、邮政家属房、同辉名郡、远大珊瑚、鑫世界家园、文笔苑、黄竹小区等。
(六)新社学校
新社村,新塘村,均联村,均上村,富联村(富坑、陈坑),谢洞村,均通村,新社大道,包括华城国际、润隆居、东方名座、怡和花园、宝信雅居、聚隆花园、东方华座、滨河家园、东江雅苑、华城翡翠、顺景花园、万和城、兴隆湾、恒丰花园、清水湾、廖芬家园、江景雅苑、聚景花园、顺隆湾、大地豪庭、美华庭苑、滨河一号、平安家园、盛隆和府等。
(七)福和小学
丰道村,大楼英塘、老村和新村(不含新农村),雅水河鱼排,潭头新村,包括商业街17号及以后楼栋、和平印象、百盛广场、亿和城市广场、东方国际(一期、二期)、苏州名府、幸福里、天骄豪庭、华夏名都、碧桂园公园上城、大地阳光城、华城钻石、福丰楼、百盛时代、弘业花园、华强雅苑、东新翡翠珑悦等。
(八)东华学校(民办)
东华学校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县招收和平县户籍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政策且年满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报读该校的适龄儿童需统一网上申报,如申报人数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入读对象。
四、县城招生批次及对象
此次招生分四个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各批次及对象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次
1.户籍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县城小学招生区域范围,需提供户籍登记信息,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户籍类生源取得户籍时间仅限于2026年6月30日及此日之前。
2.政策类。符合条件的生源需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学校申请,由学校进行原件初审、登记。学校保留复印件,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县教育局审批。(1)现役军人、烈士、伤残退役军人、公安英烈、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父母部队证明或部队特殊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烈士证、伤残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2)港澳台胞子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为港澳台胞,需提供港澳台胞身份证原件;(3)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各类优待对象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符合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政策类生源可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4)长幼随学。城区户籍类、房产类生源,其同胞兄姐已在该校就读(未毕业),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房产证原件。
(二)第二批次
房产类。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户口簿)在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内已购买房产或儿童本人为房屋产权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如下材料:①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自动校验),②最近一个月缴交的电费发票(可在“南网在线”微信小程序下载),③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系统自动校验)。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
(三)第三批次
1.廉租房或公租房类。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内拥有与政府签订廉租房或公租房(龙湖小区、谣厦小区、工业园小区)合同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廉租房或公租房登记信息(系统自动校验),②最近一个月缴交的电费发票(可在“南网在线”微信小程序下载),③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
2.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类。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户口簿)在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内拥有自建房或小产权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或其他有效证明,②最近一个月缴交的电费发票(可在“南网在线”微信小程序下载),③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系统自动校验)。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适龄儿童。根据自身条件按下列两种情况择一提供材料:①社保证明(本地社保含养老保险满六个月)、父母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满6个月)、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家庭住址材料(居住时长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村居住所证明);②居住证(公安局办理满3个月)、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相关材料上传系统。
(四)第四批次
和平县阳明镇第三小学开放第四批次普通租房类(含随迁子女)。指不符合户籍类、政策类、房产类、廉租房或公租房类等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需上传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2)父母在学区内的有效租房合同原件;(3)近一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原始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
五、县城招生资格审查及入学安排
招生入学系统支持政务大数据审核,可自动匹配相关入学条件,匹配不通过的,将联合县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终端复核,申请人可以在招生系统实时查询审核状态。核定资格后,符合条件的,可在系统上获取入学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依据提示补充材料,也可调整招生批次或变更志愿学校。
阳光分班。所有录取新生统一通过招生系统随机均衡分班,申请人可登录招生系统查看分班信息,严禁学校和个人擅自调整学生班级。由县城小学各学校公示新生入学名单,新生到校报名注册时间由各校自行决定。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指导和协调招生工作,处理日常问题。对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审核后下发的入学名单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建档学生人数与招生人数相符。不为无正常入学手续的学生申请建立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
(三)严格督查问责
严格做到“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对凭借职权插手招生工作、干扰招生管理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批次和办法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禁擅自超计划、超范围招生,随意增扩班级班额,擅自招收未足龄儿童等违规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将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微信、短信等媒体平台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争取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安排值班接待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办理工作时间要确保电话畅通、安排专人接听,家长来访有人接待,并且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做到服务暖心。不得阻拦群众来访。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和平县县城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范围(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