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和平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河源和平110千伏公白输变电工程)》成果的公告
《河源市和平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河源和平110千伏公白输变电工程)》于2026年6月25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河源和平110千伏公白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可满足和平县浰源镇、公白镇的用电需求,提高当地的电压质量及供电可靠性,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为当地居民生活提供电力保障均具有重要意义。
因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河源和平110千伏公白输变电工程拟建设范围内有1.9998公顷不符合和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规定,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和平县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河源市和平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河源和平110千伏公白输变电工程)》的落实地块位于和平县浰源镇赤龙村、公白镇塘角村,涉及2个落实调入地块,地块编号为WTR01、WTR02;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04.7221公顷,剩余0.4805公顷,本方案拟置换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0013公顷。被调出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位于上陵镇罗村村,共涉及1个调出地块,地块编号为WTC01,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6月25日
六、公告方式:
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相关镇、村分别张贴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