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确认黄文铃、黄志思见义勇为的决定

作者: 来源:和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于近期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示黄文铃、黄志思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其内容如下:

  黄文铃,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于1998年12月在和平县应征入伍,2000年12月退役,广东省和平县彭寨镇居民。

  黄志思,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广东省和平县彭寨镇居民。

  2026年5月15日19时许,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和平县彭寨镇河道水位上涨。此时,退役军人黄文铃正在家中吃饭,无意间望向窗外,发现中心桥河道里有两名女孩不慎落水。在这危急时刻,黄文铃临危不乱,立即飞奔下楼并大声呼喊寻求周边群众支援,正好路过此处的黄志思也目睹了危险情况,眼见两名女孩即将被湍急的河水冲走,黄文铃和黄志思未作丝毫犹豫,毅然纵身跳入河中实施救援,经奋力营救,黄文铃、黄志思成功将两名女孩营救至河边。随后,与及时赶到的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密切配合,成功将两名落水女孩营救上岸。因处置及时、救援得当,两名女孩身体均无大碍,已安全脱离危险。

  经公示,在确认黄文铃、黄志思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期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日),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未收到相关异议,现决定对黄文铃、黄志思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


  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和平县公安局代章)

  2026年7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