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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黄文铃、黄志思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经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黄文铃、黄志思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黄文铃,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于1998年12月在和平县应征入伍,2000年12月退役,广东省和平县彭寨镇居民。

  黄志思,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广东省和平县彭寨镇居民。

  2026年5月15日19时许,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和平县彭寨镇河道水位上涨。此时,退役军人黄文铃正在家中吃饭,无意间望向窗外,发现中心桥河道里有两名女孩不慎落水。在这危急时刻,黄文铃临危不乱,立即飞奔下楼并大声呼喊寻求周边群众支援,正好路过此处的黄志思也目睹了危险情况,眼见两名女孩即将被湍急的河水冲走,黄文铃和黄志思未作丝毫犹豫,毅然纵身跳入河中实施救援,经奋力营救,黄文铃、黄志思成功将两名女孩营救至河边。随后,与及时赶到的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密切配合,成功将两名落水女孩营救上岸。因处置及时、救援得当,两名女孩身体均无大碍,已安全脱离危险。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62-5634111转81257,地址:和平县和平大道333号和平县公安局。邮政编码:517200。


  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和平县公安局代章)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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