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林业局关于2026年度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和平县2026年度林木采伐审批、限额使用及剩余情况公示如下:
一、林木采伐审批情况
1、限额总量及审批情况
和平县 2026 年度林木采伐限额已累计使用 78679.83 立方米,(其中包含生态林市局统筹百分之20的比例共4689立方米及下达和平县热水镇林木采伐限额2000立方米)。
2、采伐限额剩余情况
(一)商品林剩余限额
已审批68215.19立方米,剩余48273.87立方米。
(二)生态公益林剩余限额
已审批10464.64立方米(包括生态林市局统筹百分之20的比例共4689立方米),剩余14473.36立方米。
二、监督管理措施
1、采伐执行监管
已依法依规开展采伐现场检查12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等行为。(如超范围采伐、批东砍西、未及时更新造林等现象)
2、举报渠道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问题:
电话:0762-5633271(和平县林业局办公室);
现场举报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林业局三楼。
和平县林业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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