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为和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聘任期限三年。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