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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202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和平县2026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和平县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好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科学执行计划,规范涉企检查

  严格按照计划对经营主体实施抽查,科学合理安排抽查检查时间,有序推进检查任务,避免年底检查工作扎堆。对已纳入随机抽查的日常监管事项且上级未作专项部署的,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在保证高效履行法定日常监管职责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推动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时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各单位除使用本行业领域自建监管平台的检查外,涉企抽查原则上均要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开展。

  二、动态更新管理,夯实监管基础

  各单位要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及时更新省级平台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维护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应确保覆盖主管行业领域全部相关市场主体,并可依据行业类型、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等要素对检查对象实行标签化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须包括本单位所有持有效执法证的人员;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对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三、依法公开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抽查计划必须向社会公示。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均应及时调整并依法公示,同时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各单位要按照“谁发起、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并进行公示,依法可不公示的信息在经审批程序后可决定不公示。原则上所有抽查计划要在2026年11月30日前在系统上100%完成录入并公示(牵头单位要确保联合抽查任务按时完成)。

  四、强化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各单位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行业风险等级等对抽查对象实施差异化抽取,推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通过加大对信用风险较高主体的抽查比例,同时减少对信用风险较低主体的干扰,实现精准监管。对于信用风险、行业风险均较低的检查对象,可探索使用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此外,可将有关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发现的高风险主体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抽取,提高抽查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基层工作指导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本单位管辖职权范围的要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应完善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县直部门应依据职责做好对基层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的督促指导,确保基层部门对经营主体日常监管的规范、高效实施。

  请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6年7月11日前、2026 年11月30日前将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通过粤政易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县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 和平县2026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2 和平县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和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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