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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和平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和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 (文物督发〔2022〕39号)有关要求,现将河源和平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部分号码已隐藏)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异议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62-5686689

  附件:河源市和平县不可移动文物责任人名单.xlsx

  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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