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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积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不正当竞争社会共治,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线索。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凡涉及以下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线索,均可举报:

  1.商业贿赂行为:在医药、工程建造、政府采购等领域交易中暗中给予或收受礼物、回扣、利益输送等谋取交易机会。

  2.虚假宣传行为:通过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虚构商品性能或荣誉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3.商业诋毁行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取、贿赂、欺诈等手段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

  5.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行为:谎称有奖、内定中奖、虚标奖项金额或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6.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流量劫持、恶意不兼容、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专线:0762-5648382

  2.邮寄举报:将书面材料寄至和平县阳明镇滨江西路与福安路交叉路口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17200)

  3.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平县阳明镇滨江西路与福安路交叉路口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价格监管及反不正当竞争股办公室提交线索材料。

  三、举报要求

  1.投诉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票据、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2.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说明

  1.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2.本期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