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县扎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认真梳理各项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9条。强化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工作,运用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4篇,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达100%;发布征集调查35期,收到意见数量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线下接收渠道,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宗,办结40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宗,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及监管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依托第三方技术力量对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进行监测,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周报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让社会各界及时有效地了解我县政务动态,提升我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管理。对照省、市标准,更新完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指引无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充分用好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纠错提醒功能,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避免错误表述发布上网。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由县政府办做好日常监测和定期巡检,同时借助第三方公司日常监测服务和广东省集约化平台的安全监测、预警提醒功能,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进行动态实时监测,预防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跟进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持续强化业务指导,举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主要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4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对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存在依赖心理,对本单位信息发布内容把关不严;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县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但大部分人员存在兼并多项工作的情况,难以做到专职,而且人员流动大、业务不熟,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督促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对所有上网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的学习,充分借鉴周边县区政务公开的先进做法,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传达学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