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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3件、当面申请2件,办结6宗,结转下年度办理2宗,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及监管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依托第三方技术力量对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进行监测,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周报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让社会各界及时有效地了解我县政务动态,提升我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信息保障工作,督促信息发布单位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特别是特定表述、固定搭配等内容信息,确保发布内容信息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内容进行授课,通过理论与实际结合,切实增强岗位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错敏字等情况,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