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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部分镇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和平县人社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部分镇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和平县部分镇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报考本次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符合加分条件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名称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审核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2-5609198。

  四、审核材料

  (一)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和平县部分镇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1份、准考证1份。

  (四)由他人代替到场审核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注明未能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提交虚假证明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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