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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21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作者: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及性的法定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县城公办小学“统一时间受理、统一标准审核、统一方法录取”的“三统一”原则,规范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电脑网页报名。申请人可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找到该系统入口,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登录。

  (二)手机APP报名。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下图1)按提示下载并安装报名系统APP“和平报名系统”。

  (三)手机浏览器报名。打开手机浏览器“扫码” 二维码(下图2)进入手机网页报名。


  以上三种方式均可进入报名系统,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在线填写并提交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及佐证材料。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和入读学校。

  四、入学申请时间、条件

  (一)申请时间

  7月22日—8月2日。8月3日后报名系统将自动下线,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入学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是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一)阳明一小

  解放路,民主路,河唇路,金带路,光明路,群众路,新民路,人民路,胜利路,中山二路,建设二路,岭排路,新潭路,建设一路21号及以后路段,东山路47号至99号路段,东堤路1号至10号路段,中山一路1号至95号,铁潭村,矮寨村,碧坑,鸡麻坑,芹菜塘,包括天骏豪庭、中心花园、福安居、和平家园、德兴苑、和平碧桂园、商贸城、和平星钻碧桂园等。

  (二)阳明二小

  中山一路96号及以后路段,建设一路1号至20号,和平大道9-17号,西堤路,东坝街、石角、米墩,福和西路,和祥路,西门一至五巷,果园、果元、飞凤原住民,包括教师新村,东方广场,东方商住楼,东方商贸城,东方建材市场,学府花园,新城花园,雅园居,东方名都,景晟居,西郊家园,怡乐居,新城名府,文景楼等。

  (三)阳明三小

  教育路1-38号及公路养护站至公路局三叉路口以北区域,东山路100号至217号路段,南堤路,先烈路,康乐村,育才新村,包括锦绣小区、冠峰苑、养征站、东南家园、新世界、城南市场、和平湾花园、利君和庭、成胜居、顺驰楼、瑶厦小区等。

  (四)龙湖学校

  东堤路11号及以后路段,东山路1号至46号,飞凤路,果园村,果园路,东园北路,果园新村,盐仓新村,龙湖村,上棉村,包括东山小区、东山明珠、润良居、汇景苑、汇丰苑、怡景苑、怡隆苑、龙湖小区、蟠龙居、润泽楼、福和花园、远晟豪庭、御水花园、聚英阁、御龙居、龙湖华庭、龙湖江南名府、翠景湾、龙润居、广泰花园、碧桂园天麓山、龙盛家园、幸福家园等。

  (五)城南小学和阳明五小

  东山路218号及以后路段,珊瑚路,珊瑚村,珊背,三条圳,河西,七窖村,包括翠竹园、邮政家属房、同辉花园、远大珊瑚、鑫世界、文笔苑、黄竹小区等。

  (六)新社学校

  新社村,新塘村,新社大道,包括华城国际、润隆居、东方名座、怡和花园、聚隆花园、东方华座、滨河家园、东江雅苑、华城翡翠、顺景花园、万和城、兴隆湾、恒丰花园、清水湾、廖芬家园、江景雅苑、聚景花园、顺隆湾、大地豪庭、美华庭苑、平安家园等。

  (七)丰道小学(福和小学)

  丰道村,大楼英塘和老村,雅水河鱼排,潭头新村,工业园商业街,工业一至四路,包括世纪广场、和平印象、和平一号、宝信豪庭、亿和城市广场、东方国际、苏州名府、和平华府、幸福里、伊隆达、百盛广场、新丰豪庭、东晟公馆、天骄豪庭、华夏名都、碧桂园上城等。

  六、招生批次及对象

  招生分三个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各批次及对象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

  1.户籍类。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2.政策类。(1)军属、烈属子女。提供部队证明或部队特殊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烈士证、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2)移民搬迁子女。提供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3)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和平县高层次引进人才认定证明》、《和平县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父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丰道小学(福和小学)因校舍不足,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数较少,户籍类生源的户籍仅限于2021年6月30日前迁入该校服务范围,超过时限迁入的则按第二批次(房产类)申报。

  (二)第二批次(房产类)

  房产类。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已购买房产或儿童本人为房屋产权人的适龄儿童(下称“房产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房产类适龄儿童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缴交水费和电费的原始发票、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丰道小学(福和小学)第二批次招生应视第一批次招生情况而定,若第一批次生源已满则不招收第二批次生源;若招收第一批次后仍有空余学位,则考虑第二批次的招生;再若第二批次生源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作为招生依据,超出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至阳明二小就读。

  (三)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任务后,在招生计划内若仍有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廉租房或公租房业主适龄子女(下称“廉租房或公租房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业主子女(下称“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类适龄儿童”)需求。

  1.廉租房或公租房类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签订了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和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与本县用工单位签订了经劳动部门审验的劳动合同且已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需提供社保证明)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流水清单(期限达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3.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类适龄儿童。该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近三个月缴交水费、电费的原始发票和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按照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拍照上传系统报名。

  丰道小学(福和小学)不招收第三批次生源,符合该校服务范围第三批次生源可申报阳明二小学位。

  七、资格审查及入学安排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社保局等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网核验。核定资格后,符合条件的将短信通知申请人和入读学校。8月29日—8月30日,各校公示新生入学名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公安局、社保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指导和协调招生工作,处理有关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招生管理、组织实施和学位审核确认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核查户籍信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核查房产登记信息。县社保局负责核查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三)加强学籍管理

  县教育局和县城小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审核后下发的入学名单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建档学生人数与招生人数相符。

  (四)严格督查问责

  严格做到“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对凭借职权插手招生工作,干扰招生管理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县教育局和县城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批次和办法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禁擅自超计划、超范围招生,随意增扩班级班额,擅自招收未足龄儿童等违规行为。县公安局、县社保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人的信息要仔细甄别真伪,对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审核信息把关不严将追究审核人责任。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新闻媒体、县教育局、学校要加大对规范县城公立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招生咨询电话:0762-5631196(和平县教育局教育股)


  附件:和平县县城小学招生区域范围(示意图)


  和平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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