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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和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21年和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体检有关事项(附件2)公布如下,请入围体检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前签到,8:00体检;

  体检地点: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凭身份证、面试成绩通知书自行到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复检申请,并写出书面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按规定缴纳。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

  1.2021年和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2.体检须知.doc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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