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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国共打掉黑恶犯罪组织404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万起

作者: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10月11日从公安部获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共打掉黑恶犯罪组织404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万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提出,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全国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坚决铲除重大黑恶势力组织,开展大案攻坚,挂牌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坚决除恶务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各类突出黑恶犯罪,坚决“打伞破网”,彻底“打财断血”,深挖利益链条,斩断经济基础;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黑恶苗头性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行业性黑恶犯罪,果断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加强扫黑除恶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专项斗争集中打击已将坐大成势的黑恶势力基本铲除肃清,但这不是一劳永逸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在于防范新的黑恶势力从无到有、由小变大。

  《意见》明确提出,要及时发现预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避免坐大成势。明确要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露头就打、消除后患。明确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明确要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同推进等工作制度,运用好重点关注、约谈、联合工作组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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