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治理典型案例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和平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乱必治”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劳动用工领域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涉黑涉恶犯罪滋生空间,有效整治了行业乱象。
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展示治欠保支整治成效,震慑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典型案例】一:施工方回避,业主直接支付工资案
基本案情:2019年1月21日,我局接到黄利达多人投诉,称在和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务工,至今没有拿到工资共608420元,其中黄利达班组15名工人,工资344160元;李荣飞班组4名工人,工资12900元;古志锋班组5名工人,工资131040元;叶月棚班组5名工人,工资120320元。施工方一直回避,不肯露面,电话联系总是说没钱。
处理结果:春节将近,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1月24日,我局执法大队对此予以立案。经调查了解,和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系广东省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通过电话与和平县粮食局(业主)负责人沟通,1月26日,在和平县粮食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商讨拖欠工资拨付等问题,执法大队责令和平县粮食局(业主)不再拨付相关款项给广东省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和平县粮食局(业主)核实工人工资无误后直接拨付工资给工人。最终在执法大队监督下,2019年2月2日,和平县粮食局(业主)直接支付给黄利达等29名工人共计60多万元工资。
【典型案例】二:包工头拖欠阿支克沙等8人工资案
基本案情:2019年4月25日,我局接到阿支克沙等8名少数民族工人投诉称,和平碧桂园欠付阿支克沙等8人做装修工程工资约5万元。经调查阿支克沙等8人是“包工头”刘某汪聘请在和平碧桂园雅剑公司做装修工的,该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是东莞雅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给“包工头”,导致拖欠阿支克沙等8人工资共42850元。
处理结果:经我局执法大队协调处理,2019年4月26日,施工单位东莞雅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支付阿支克沙等8名少数民族工人工资42850元。
【典型案例】三:旭恒鑫展光学有限公司拖欠部分工人工资案
基本案情:2019年6月5日,我局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河源市旭恒鑫展光学有限公司拖欠曾凡跃等25人2019年4-5月份的工资。经初步调查,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2019年6月6日,我局执法大队依法立案,并进行进一步调查。查明,河源市旭恒鑫展光学有限公司2019年4月应发工人工资总额为159268元,5月份应发工资总额为175073元。已支付了部分工人4-5月的工资,仍欠曾凡跃等25人的工资未发放。2019年6月11日,我局执法大队对河源市旭恒鑫展光学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前足额支付曾凡跃等25人的工资。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毕,足额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
【典型案例】四:快速处理劳资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9年8月7日,郭运生等21名工人到我局执法大队反映:其21名工人在赣深高铁(下车段)务工,至今没有拿到3—6月份4个月的工资,总额92万多元。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积极与中铁三局指挥部了解相关情况。赣深高铁(下车段)是中铁三局六公司项目部发包给江西省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沟通协调,郭运生等21名工人在该公司务工情况属实,最终在我局执法大队责令下,经核实工人工资无误后,分别于2019年8月9日拨付给21名工人工资50万元;9月30日拨付给21名工人工资20万元;10月31日拨付给21名工人工资10万元;11月30日拨付给21名工人工资尾款12万多元。
【典型案例】五:领班人回避,责令公司直接支付工人工资案
基本案情:2019年10月31日,陈做省等32人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称由于领班人刘某泽长时间联系不到,导致他们在和平县合水镇大罗村种植辣椒的工钱50517元无法领到。
处理结果:2019年11月7日,我局执法大队与合水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到和平县合水镇大罗村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种植辣椒的领班人,刘某泽是《点点爱心》工作人员,并驻村委会办公,《点点爱心》负责人因长期在外面,对具体拖欠多少人、多少天的工资不明。我局执法大队责令合水镇人社所及合水镇大罗村委会工作人员协助找到《点点爱心》负责人。2019年11月底,工作人员联系到长期在深圳的《点点爱心》负责人,经过沟通协调,在执法大队监督下,该负责人于2019年12月6日直接支付给陈做省等32人共5万多元工资。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