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和平县特色农村产品网络促销工作奖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建函〔2019〕25号),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拓宽我县特色农村产品网络营销,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农村产品产销对接,帮助特色农村产品销售,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府办﹝2019﹞4号)和《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府办﹝2019﹞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总体部署,抓住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有利时机,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县农产品销售,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支持对象及重点
支持对象为在和平县域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有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关联业务、达到相应扶持标准要求的企业、个体户、专业合作组织等。
重点支持2020年我县特色农村产品(猕猴桃、百香果、茶叶、腐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等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三、支持类别
1.支持猕猴桃网络销售。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额达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补取最高金额,不重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支持百香果网络销售。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额达30万元、60万元、9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补取最高金额,不重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3.支持茶叶网络销售。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额达30万元、60万元、9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补取最高金额,不重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4.支持腐竹网络销售。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额达30万元、60万元、9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补取最高金额,不重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以上奖补事项属同一申报对象,奖补只可选择一项申报。
四、申报资格及条件
(一)注册地在和平县区域内且注册满一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物流服务、电商配套服务或电商扶贫对接业务的企业、单位或群体。
(二)申报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名单;其他申报主体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已获得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奖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附件1),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类别、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承诺函”(附件2)。
3、“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主体设立情况、主营业务情况,现有生产(运营)、研发或服务能力等。
5、需提供后台交易汇总表、交易记录截图、发货凭证(含快递单、快递费用发票)、收款流水证明等。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原件。
8、其他有利于项目评审的佐证材料。
上述复印件及记录截图资料均应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按上述罗列内容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县工商信局电子商务股。
(二)资金拨付。
县工商信局收到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后,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县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工商信局会同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并形成“关于下达和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的请示,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工商信局拨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
(一)申报数量。
1、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可选择一个项目。
3、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含汇总表、附件)的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县工商信局。
4、各申报范围及额度奖补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最终数量,将视申报情况择优进行选择。
5、奖补资金来源为和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中列支,网络促销奖补资金金额不超过20万元,若奖补金额超过20万元,则按比例统筹解决。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5日下午17:30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附件:1、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docx
(县工商信局联系人:黄盈雅;联系电话:0762-5671008,传真:0762-5687300;电子邮箱:hyhpjmj@126.com)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