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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寨古村发现清光绪“正实收”文契 为清廷颁发的捐款“收据”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兴井古村一陈姓村民,在“司马第”的一座四角楼屋打扫楼阁时,意外发现一张清代光绪十三年广东藩处承宣布政使司颁发的“正实收”证书,表明林寨陈肇衡捐出海防经费108两银子。这张捐款“收据”为绢质纸,长72厘米、宽40厘米,字体黑色,印章朱砂仍旧鲜红,字外饰有花边。历经一百多年后,现在已有破损。

  这张证书在“正实收”三个大字下面写道:

  “广东藩处承宣布政使司,为遵旨议奏事,奉准户部咨议复,粤东海防需款甚钜,请授照直隶山东海防章程,照例定实银请奖封典虚衔,并准报捐员监等。因於光绪玖年拾一月贰拾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今据陈肇衡在广东藩库报捐银壹佰零捌两,由俊秀请叙监生,捐银于光绪拾叁年叁月拾陆日,照数兑收拨充本省海防经费,给照例给印编号,其副实收,累造清册,送部正实收,先给本员收执矣。领照时,即行缴送查对,以杜假冒。须至实收者:一本员年拾肆岁,身中,面紫,小须,广东省惠州府(州)和平县(州)民籍,曾祖兴堂,祖近三,父储九。光绪拾叁年叁月拾陆日,给广东布政使司。”正实收中缝留有“广藩海事第贰千叁佰贰拾柒号合缝实收”的半边字样。 

  这内容大意是:广东布政使司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三月十六日如数收到惠州府(州)和平县(州)籍陈肇衡所捐的白银108两,将用于广东海防经费。

  清末,清廷面临内忧外患,财政空虚,“捐制”被当作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手段,不仅官位可以买卖(即捐制),非生员而欲跻身仕途者,也可以“纳粟入监”,不必定去就读。陈肇衡家,就是希望这个孩儿,将来能走上仕途。

  陈肇衡是什么个模样呢?在照相还没有广泛应用的清末,官方描述为:年14岁,身中,面紫,小须。还是个少年的陈肇衡,估计已开始长胡子了。他曾祖父陈兴堂、爷爷陈近三、父亲陈储九,也许期望他将来能有个好的前途,捐了很大的一笔钱——108两银子,于是可以“请叙监生”、“准报捐员监”,获得乡试敲门砖。

  何谓监生?清代国子监是国学最高学府,其学生叫监生,起初是由学政考取或皇帝特许,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就读。随着吏治愈发腐败,由捐纳也可取得监生资格,如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的都必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但不一定在国子监读书。也就是说,捐了108两银子“巨款”的14岁的陈肇衡,只要他愿意,身为例监或捐监的他,就可以参加乡试了。要是他读书读得好,考中了,就能成为举人,从而有望走上仕途。

  108两银子,是怎样一个概念?根据史料,清末,一两白银相当于1000—1500文钱,两文钱能买一斤猪肉,十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亩地。清朝中后期,一个六品官员的年薪大约是45两白银,也就是说,相当于一个“厅级公务员”差不多两年半的工资。

  林寨人陈仰天考证,捐款持证者陈肇衡是和平县林寨镇下正村陈姓第19世裔孙,其15世高祖父陈济川是朝议大夫,16世曾祖父陈兴堂是候选知府,17世祖父陈鸿铭是贡生,18世父亲陈豫年,名基安,号储九,是当地一富商,因经营有道,好善乐施,名声颇好,林寨的薰南楼,就是陈豫年建于清道光丙午岁(1847年)的当铺。

  陈豫年曾送长子庆文,次子庆俊入伍清廷团练。陈豫年以小儿子肇衡名义,捐资粤东海防军银108两,肇衡因而被授例贡生,后执掌林镇乡垫,教学子习武练操,强身报国。

  陈肇衡的儿子即是林寨富绅陈襄廷。陈襄廷参加同盟会时,曾资助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帝制。 (本报记者 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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