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阳明镇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平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本年度我镇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其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治阳明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不定期由镇委书记主持在党委会议中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干部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有关的政策法规,本年度我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根基。我镇依据《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结合当前实际及时调整了依法治镇委员会组成人员,各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各自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是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依法治镇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各部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统筹部署和推进年度依法治镇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落实。

  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坚持集体研究、依法科学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具有潜在社会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依规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严格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镇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矛盾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预防和避免法律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镇根据《2024年和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参照制定了《2024年阳明镇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明确全镇各职能部门的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普法时间,紧紧围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三大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深入社区、学校、企业、集市等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海报横幅、政府宣传栏、村委社区宣传栏、村务广播、户外LED屏幕等形式实现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效果。今年以来,我镇共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禁毒、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电信诈骗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讲座13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多人次,全民的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辖区法治氛围也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持续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工作,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梅径村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其他村居的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我镇基层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水平。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全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6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了5名执法辅助人员,进一步充实我镇执法队伍力量,切实增强了依法执法能力。一方面强化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交流活动,进一步学习执法经验提升我镇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全年共参加了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会1场。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和录入工作,提升我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我镇通过“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60宗,执法信息化水平和办案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六是巩固基层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第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非衔接、访调对接,推动构建普法为先、重在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第二,重点推进“三大专项行动”工作,我镇积极响应河源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三个妈妈”结对关爱活动号召,以“一对多”形式精准帮扶留守、困境、单亲等90名未成年人;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劝返1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针对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均一对一成立“五人关爱小组”,严格落实每月至少走访一次,避免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第三,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今年全镇各村(社区)主动排查矛盾纠纷22宗,成功化解22宗。截至目前收到12345政府服务投诉热线1000余件、信访投诉案件22宗,办理回复率100%。

  七是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阳光型政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本年度我镇共受理答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0宗,安排镇领导每周三轮流到镇平安法治办坐班接访来访群众。

  八是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镇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今年以来我镇18宗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4宗应人民法院要求派出有关分管领导代表政府出庭应诉并积极发言,剩余的4宗案件由法院进行了书面审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还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对待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不强;二是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河源粤执法”等信息化平台使用还不够熟练,上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培训不够,新招录的执法辅助人员对执法范围、程序等相关的业务知识还相对薄弱,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目前全镇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编制人员担任公职律师,也没有具备法律相关学历的编制干部,无论是在矛盾纠纷调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还是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等方面,都缺乏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四是法治宣传创新不足,目前我镇在开展普法宣传方面主要还是采取圩日摆摊、派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村务广播等方式,宣传方法缺乏创新;五是依法决策能力和基层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相关政府工作重点、政策文件以及工作动态公开发布及时率有待提高,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挖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法治理论学习、会前学法等机制,将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等,结合“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线上学习平台,强化条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带头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教育,切实提升我镇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落实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两平台”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对专业法律人才的招聘、选调、培养和保障,不断充实平安法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等队伍,切实提升我镇法律人才储备力量。持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优化完善诉源整合、分流机制和“多元化解”、多方参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综治中心和村居综合网格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普法宣传活动方式方法,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共同筹划法治文化节、宪法教育大讲堂等活动,进一步挖掘王阳明法治文化,加强和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示范户”、老党员老干部等力量积极参与到普法宣传教育中来。

  (四)完善依法决策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刚性约束切实规范决策流程。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对政府工作重点、政策文件以及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发布。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