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和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和平副科以上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和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平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2024年和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我县政务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1〕21号)、《河源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政数〔2019〕61号 )等文件及县级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以考核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高效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和平副科以上各单位。

  二、考核目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 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成果。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机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考促进,推动我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四、考核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五、考核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组织机构

  成立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务和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务和数据局副局长廖振艺、黄小柏、何林峰同志担任。成员如下:

  叶锦池         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王小春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逸轩         审批协调服务股股长

  陈怡师         数字规划发展和数据资源股负责人

  黄晓霞         办公室九级职员

  王梦吟         办公室办事员

  汪  颖         审批协调服务股办事员

  曹  帅         数字规划发展和数据资源股九级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和数据局办公室,由叶锦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好差评”考核具体工作。

  六、考核内容及评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便利度、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数据管理应用、网络安全管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好差评管理体系、效能监督、政务服务“就近好办”赋能“百千万工程”改革试点工作、“面对面”工作、“百千万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内容指标详见附件。

  ( 二)组织实施

  政务服务“好差评”年度考核采取年终测评的方式进行。年终测评主要以系统取数、网上核查为主,以现场实地测评为辅,现场实地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到抽查乡镇、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检查工作台账、核查系统数据。

  ( 三)计分方式

  在测评指标中无相应工作内容的单位,该项按满分计算;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在年度综合测评中结合业务量、满意度评价进行适当加分奖励。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分解到各个考核项目中。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领导小组将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把考核结果报县委目标考核办,按县考核方案规定比例计入县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附件:县政务服务 “好差评”考核指标及计分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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