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粤赣高速省际和平大坝公安检查站项目)》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粤赣高速省际和平大坝公安检查站项目)》已通过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3110)。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交通流动的监管和控制,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行为。它们可以检查和拦截潜在的犯罪分子、非法武器、毒品和赃物,从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防止违法活动和走私行为。他们可以查验货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打击偷逃税款、走私贩运和其他非法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粤赣高速省际和平大坝公安检查站项目选址位于上陵镇寨西村,龙河高速是连接江西省赣州市与广东省河源市的交通要道,为了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在上陵镇寨村布置公安检查站,项目占地面积0.2138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经核查,项目范围不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预留规模0.2138公顷。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落实后,上陵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新增0.09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13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建设0.1172公顷。根据现行规划,上陵镇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建设用地总规模修改为417.611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修改为172.599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变,为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见下表,和平县主要调控指标无变化。详见附表1:  

  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和平县

使用前

7921

5191

920

使用后

7921

5191

920

上陵镇

使用前

417.512

172.3854

6

使用后

417.6119

172.5992

6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上陵镇人民政府、上陵镇寨西村委会公开栏。

  附图1-1:和平县上陵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2:和平县上陵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