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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古寨镇三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古寨镇三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已通过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310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第一点:“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和平县古寨镇三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属于重要民生项目,符合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关于预留规模使用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和平县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促进和平县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拟通过使用河源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和平县古寨镇三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古寨镇三联村,项目占地面积共2.0000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镇级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和平县

使用前

7921

5191

920

使用后

7921

5191

920

古寨镇

使用前

235

183

5

使用后

237

185

7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22日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古寨镇人民政府、三联村村委公开栏。

  附图1-1.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jpg

  附图1-2.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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