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已通过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385)。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工人文化宫为工人提供了一个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和休闲活动的场所。工人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可以通过参与各种文艺演出、体育运动、手工艺制作等活动,放松身心、丰富精神生活;促进工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这里,工人们可以结识新朋友,分享彼此的经验和知识,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增进彼此的合作与团结;可以培养工人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可以弘扬工人阶级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观;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通过提供文化娱乐和休闲活动,工人文化宫可以满足工人们的精神需求,减轻工作压力,增强工人对社会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工人文化宫的建设对于提升工人的文化素质、促进工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弘扬工人阶级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观,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和平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和平县“十件民生实事”,选址位于阳明镇龙湖村,项目占地面积共3.3352公顷,其中0.507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工人的文化素质、促进工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弘扬工人阶级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观,经核查,项目范围不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预留规模0.5078公顷。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镇级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和平县

调整前

7921

5191

920

调整后

7921

5191

920

阳明镇

调整前

2003.5713

1641.5934

701

调整后

2003.5965

1642.1012

701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9月27日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阳明镇人民政府、阳明镇龙湖村公开栏。

  附图1-1:和平县阳明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2:和平县阳明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