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水山塘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一、公示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工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要求,强化县级工会组织建设功能和工会服务阵地建设,和平县人民政府拟建设和平县工人文化宫,项目选址于阳明镇龙湖村。由于该片区尚未编制详细规划,规划管理部门无法出具规划条件,无法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为推动和平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函〔2024〕4号)等文件,在符合县总体规划底线管控、功能结构等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水山塘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形成草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方案(草案)相关事项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居民、各单位及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后续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二、公示与意见反馈
1、公示时间及有效反馈期限∶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
2、意见反馈方式:
(1)网络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hyhpgtkjghg@163.com
(2)信函反馈∶和平县自然资源局6楼空间规划股
3、有效反馈意见︰
反馈时请注明为“《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水山塘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意见反馈”,并提供真实反馈人联系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咨询电话:
0762-5683786
附件:《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水山塘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pdf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