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综合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平县住建局决定于9月26日至28日,开展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质量,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和平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1日-9月25日,企业领导带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县住建局检查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

  1.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辨识登记、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现场实施及监测验收,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专项方案监理审核情况、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等闭环管理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队对承建项目的检查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情况,对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整改情况。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施工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实行"三检制")、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汛期值班、 险情报送制度和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制定情况;宿舍、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6.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交底及配备相应防护用品情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验收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建立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7.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搭设是否规范、楼梯、阳台、洞口、楼层边及框架临边防护是否到位、框架底层是否封闭、卸料平台口搭设是否规范。

  (二)文明施工及实名制管理。

  1.检查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的要求,特别是扬尘在线监控、 围挡设置、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等;检查项目施工围挡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公益广告是否存在破损未修补或及时更换的情况,施工围挡公益广告刊载率能否满足占建筑围挡总面积不少于30%的要求。

  2.检查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情况。

  (三)疫情防控。

  1.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建设工地专班关于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2.检查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外来返工地人员信息排查上报及开展健康排查工作情况。

  3.检查各工地动员、组织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以及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情况。

  4.检查工地饭堂食品安全管控工作情况。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长徐学晓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曾志达、刁军辉同志任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节能股和县质安站工作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按照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依法立案实施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责任主体和在建项目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 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的消除。

  (二)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和平县住建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开展隐患整治的进度状况,对重大隐患实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对涉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罚。

  (三)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大检查,并适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复检工作。重点督查企业在自查自纠中排查出的隐患治理情况,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