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住建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依法治县办: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文件要求,对照《和平县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的主要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现就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深入清理和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参照《广东省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参考意见稿)》,对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查,对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了相关说明并报送至县编办。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县编办要求,重新核对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将现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3.为加快落实国家建设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以及《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部署,根据省政府《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粤府〔2017〕133号)工作要求,我局按要求梳理规范本部门的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统一事项名称,明确办理依据、受理范围和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标准和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并全面开展实行“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模式,方便了办事群众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对我局草拟并以本局名义发布实施,或由我局草拟后上报县政府、县府办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查,并提出了具体清理意见报送至县司法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增强决策的民主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推动我局权力公开透明工作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和平县住建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在有关重大行政决策、日常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处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为我局提供独立和专业的参考意见,促进我局法治建设,确保了我局决策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的制度和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形象。同时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严格确定各部门、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执法职权依法履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今年我局共有4名职工参加了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现正在申领《行政执法证》。
3.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未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为进一步密切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规范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建设信息工作制度》,在局网站上积极主动公开本局政务信息。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中,明确了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强化对重点岗位的权力制约,对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规范内部审批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促进决策民主化,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2.有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根据和平县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建设、抽查工作细则、年度检查计划等目标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详细布置。先后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题培训,并专门建立QQ工作群,交流经验做法。我局全面检查事项表、检查人员库、人员权限设置和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并报送“河源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信息平台”,对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落实行政职能部门处理信访诉求工作首办责任制的工作,根据县信访局《关于县直行政职能部门出台分类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并通过“河源市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接收群众的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确保群众的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坚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更好、更快、更多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舒缓信访群众的情绪。2019年,我局共收到各项信访和投诉案件6宗,已全部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我局结合法治创建活动,利用多种方式,狠抓法治教育,尤其是组织宣传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今年6月,开展了《和平县住建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以多元化的形式开展创文法治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和平的宣传效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我局通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向群众派发法治宣传单张,到聚隆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和QQ等通讯平台发送宣传教育内容至辖区内60多家从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并要求各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将宣传教育信息内容广泛宣传至所属的相关工作人员、工地一线人员等,使宣传教育覆盖面更广更细,宣传效果更好。
2019年9月,根据区“七五”普法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切实开展2019年“七五”主题普法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局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利用手机短信、QQ、微信、局政务网站、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宣传《河源市物业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经统计,我局利用手机短信、QQ、微信、局政务网站等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近1000多次。
2019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河源市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县普法考察评议团就“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对我局进行实地考察评议。评议团通过实地考察、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局落实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亦给予了肯定。同时县普法考察评议团对我局继续落实普法工作也提出了宝贵建议。下阶段,我局将针对县普法考察评议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同时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法制创建工作再迈新台阶。
二、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基本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协同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虽然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以提高: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推行行政决策问责制。
(二)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评议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委会主任等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员,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准确评价。
(三)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清理、核定行政审批主体和许可项目,全面准确梳理实施事项清单,科学设计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制度。对我局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权的裁量范围、幅度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布。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