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和平县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我县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4年12月30至2025年1月3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依法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是否落实不随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要求;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员日志制度,以及安全员规范履职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专项方案、超规模的脚手架专项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架体的杆件、扣件是否经进场检验检测并合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附着支座、升降装置、安全装置、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底座、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悬挑式脚手架悬挑钢梁、卸荷等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的连结是否牢固且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立杆垂直度和间距、大小横杆、剪刀撑等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是否违规堆放超重材料;连墙件是否违规拆除。

  (四)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落实情况。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实行“三检制”)、安装验收、使用登记、“黑匣子”安装、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司机室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的耐火等级以及和临时设施、在建工程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可靠情况;检查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强化应急疏散等程序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动火审批手续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春节临近,各建设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容易赶工期、抢进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严格执法,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局检查组要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整改合格经复查确认后方可复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准复工。情节严重的工地,移送行政处罚线索。检查结束后,对此类工地检查处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县质安站负责对整改回复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