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和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和平县深人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综治委 [2018]7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制定了《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3日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政法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根据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有关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平安工地等重点行业“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努力达到上级制定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平安工地
  1.创建目标:达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不发生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现象。
  2.创建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与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不发生财物被盗案件、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刑事案件。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改善职工作业和生活环境,严格推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保障安全的作业条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拆迁,确保不扰民、不伤民。
  三、活动时间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平县住建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组长:徐朝晖,副组长:肖东兰,成员:张伟青、黄炳焕、陈明方、何惠雅。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工地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条幅、宣传资料及开展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落实、人人防范”的平安创建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实现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