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赣深高铁(和平段)高铁站工程用地预征地的通告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0〕54号

  因赣深高铁(和平段)高铁站工程用地需要,根据征用集体土地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县政府需征用阳明镇均联村及均上村杜屋下的集体土地。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均联村及均上村杜屋下的集体土地(用于高铁用地)具体四至、界址及面积以工程设计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赣深高铁(和平段)建设项目预征地的通知》(和府〔2017〕75号)执行。

  三、征地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即农历九月二十日至十月十一日)为实地核实地类、查丈土地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时间。土地使用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实地,自觉配合有关工作人员核实地类、查丈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逾期依照相关规定处理。预征地查丈工作由阳明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通告预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