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的预通告
和府〔2020〕29号
为推动我县重点扶贫项目加快建设,我县拟征收下车镇和一村屋场经济合作社、和一村围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72.1605亩。现将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本批次用地用于下车镇东江缘农旅康养综合体(河源市弘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项目建设。下车镇东江缘农旅康养综合体(河源市弘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项目选址位于我县下车镇和一村范围内,东至东江河边、西至163乡道、北至李屋南万田、南至和一小学,规划总面积约75亩。本批次土地权属为下车镇和一村屋场经济合作社、和一村围二经济合作社,具体四至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本项目拟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等途径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项目拟征收土地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承诺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进行补差价。
三、预征地时间:本项目预征地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起至8月9日(农历二〇二〇年六月初十至六月二十日)为实地核实地类、查丈土地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时间。土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实地,自觉配合有关工作人员核实地类、查丈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逾期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请上述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下车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无主坟处理。
四、从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通告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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