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工作汇报
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强化组织协调,精准落实政策措施,现就我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监测。聚焦未成年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保障功能,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中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孤儿、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儿童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实行重点监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对比机制,实现动态监测下的应助尽助,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地,真正让医疗救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目前,我县15岁以下的579名重度残疾儿童,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狠抓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落实。加大与各医疗机构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引导服务,使每名住院待产母亲都知晓新生儿落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
(三)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待遇倾斜政策。一是2021年6月份起将六类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同级别住院支付比例报销,最高报销比例达9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行“一站式”联网结算。三是推动长效针剂治疗纳入医保范围。按照全市统一医保规定,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符合规定的长效针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按照住院的报销比例支付。据医保中心查询医保信息系统反馈,我县已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获得长效针剂报销,报销比例为95%,较好的保障了长效针剂在我县落地使用。
(四)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在经办服务上,通过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将医疗救助结算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既增强了救助实效,又减轻了未成年人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就医时跑腿垫资压力,有效提高就医便捷度,全面提升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服务关口下沉,强化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力推动医保服务“门口办”、“就近帮”。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2023年未成年人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费征缴工作。提前谋划参保工作,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完善措施、落实待遇,确保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医保基金预拨付,支持精神类专科医院发展。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