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安委办明电〔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各镇、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在今年6月11日上午12点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本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含1月1日至6月9日已举行的应急演练)。6月21日前,各镇、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和《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县应急管理局。今后,各镇、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每年3月2日前要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演练前13个工作日报演练总体方案及演练文书,演练结束后12个工作日报演练总结(附演练视频材料)。(请各镇人民政府自行在邮箱:awb5633283@163.com下载,密码:5633283,传真:5611282,联络人:黄丽娜,电话:5633283)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操作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国家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均有明确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及时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成立应急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二、结合实际,科学安排

    (一)按照行业特点,突出演练重点。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粤安办〔2019〕74号文件要求的演练重点,结合本镇、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险点环节,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反应和实际救援能力,务必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的目的。全力做好全年及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根据本镇、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情况,有针对性的设定演练课题,做到演练态度贴近实战,演练场景贴近实地,着重提高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切实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解决好应急响应中的应急准备、组织指挥、联动机制和协同配合等方面的问题。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对应急预案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力、技术等方面资源合理整合,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三)落实责任,建立演练考评制度。县安委办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检查,适时组织对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

 


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