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办〔2016〕1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经费市级补助的通知》(河财社〔2017〕95号)文件精神,提高全县服药率和规范服药率,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工作指标:至2018年底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达全省平均水平。
2.对和平户籍,已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的患者试行定点免费发放药物,指导患者服药,监测病情变化,提高服药率。
3.对免费发放药物的患者面对面进行危险评估,提出处置意见以达到降低患者肇事肇祸率,预防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二、治疗方案
每个月治疗方案(如有特殊,精神科医师在就诊时按病情需要调整)。首选药物:利培酮口崩片(醒志)片2-4mg/d×30天;氯氮平片25-250mg/d×30天;舒必利100-600mg/d×30天;奋乃静2-12mg/d×30天;盐酸氯丙嗪片25-250mg/d×30天;苯海索2-8mg/d×30天。备选药物:奥氮平(欧兰宁)5-10mg/d×30天;阿普唑仑0.2-0.8mg/d×30天;氨磺必利片50-200mg/d×30天;阿立派唑片5mg-20mg/d×30天;丙戊酸钠200mg/d×30天;并对患者进行面对面危险评估和随访。
三、保障措施
为使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努力提高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和规范服药率。
1.各镇综治办:发挥基层网络组织的作用,动员精神障碍患者到定点服药点服药,并协助卫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
2.各镇公安派出所:协助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慎防在定点服药期间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或有倾向时的应急处置;
3.县精神康复中心:负责组织精神科医生定时定点对患者进行诊治,指导各镇精防医生做好现场随访登记和发药工作;根据患者的情况,指导监护人监督病人服药、监测药物不良反应;提高监护人在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或有倾向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指导监护人对病人进行有效的康复、护理;指导家属监护人对病人日常监护。
4.基层卫生院:各基层医疗机构是实施此项工作的主体,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服药率;各镇精防医生负责通知本辖区在管的家庭贫困又愿意服药的患者到定点单位进行2018年第1季度免费药物治疗,在发药后做好患者名单登记;密切配合县精神康复中心,做好宣传和随访工作。各镇发药点的发药护士由各镇发药点负责,各镇精防医生要在现场进行随访登记工作及填写免费服药申请书。
5.药物购置所需经费由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在《关于下达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经费市级补助的通知》(河财社〔2017〕95号)中列支,所需药品由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统一在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按规定采购。
县卫计局疾控股联系人:何天威,联系电话:2892178。
县精神康复中心联系人:卢林茂,联系电话:5671898;林小宾,联系电话:553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