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为更好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省卫计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就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经局班子会议决定,在全县各医疗机构为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人群
户籍在本县行政辖区,已经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计生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父母。
二、服务内容
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凭统一办理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就诊服务证”,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门诊医疗服务
1、实行医疗机构派专人引导就医。
2、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取药就医诊疗服务。
3、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120急救中心给予免费出诊救治。
(二)住院医疗服务
1、计生特殊家庭父母经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引导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治疗期间,视病情需要享受县内医疗专家免费会诊服务,特殊情况免亲属签字。
3、出院时,协助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三)健康体检服务
各镇每年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在各镇医疗机构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每个计生特殊家庭明确签约一名家庭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计生特殊家庭优先提供和做好以下服务:
1、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提供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服务。
4、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帮助联系专家和上级医院会诊及转诊。
5、提供中医中药、养生保健服务。
6、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连续性管理。
7、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处方,接受电话健康咨询。
8、提供社区康复指导。
9、提供计划免疫及传染病防治。
10、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把做好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真诚关怀、真心服务,使特殊家庭的困难得到有效帮助。同时,要加强特殊家庭有关优先优惠及帮扶政策的宣传解答和思想引导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特殊家庭的共识和氛围。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相关设施建设,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监督检查,明确服务项目,统一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做好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工作,在患者就医的各个环节设立醒目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标识牌,悬挂在相关科室和服务窗口,方便计生特殊家庭父母挂号、缴费、取药、结算等活动。
(三)落实相关责任。县卫计局制定服务项目,按照市卫计局规定统一格式,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制定、核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就医服务证”。每年在特别扶助对象审核上报后,做好新增和退出的计生特殊家庭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就医服务证”的发放和注销工作。
附定点医院名单:
和平县人民医院
和平县中医院
和平县妇幼保健院
和平县慢性病防治站
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
各(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