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文广旅体局2025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 部署,落实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无证 无照经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开展全县文旅行业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源头化解和分类整治,实现无证无照经营精准监管,促进规范经营社会共治共管,为我县加快实现绿色崛起营造安全稳定、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文旅行业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次整治活动查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 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 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其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亮照经营。要以亮照经营为切入点,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令长期未换照市场主体及时申领新版营业执照。
(二)突出重点行业。要将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列入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对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等各类需要许可的行业作为重点整治行业。
(三)突出重点区域。要把监管力量向繁华商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社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倾斜,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突出重要节点。落实好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整治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0日至11月底)。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全面推动排查整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提炼先进做法,查找工作不足,提升整治成效,同时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整治工作将纳入2025年度相关考评内容,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 营整治工作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 重要意义。要在县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晰权责,加强沟通协调。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监管责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好对取消审批、优化审批等经营主体监管职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避免监管真空。
(三)因症施策,处罚与教育并重。要正确区分豁免登记、无需许可与无证无照经营,避免查处范围随意扩大。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于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四)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线下开展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1234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共治合力。
(五)加强反馈,及时报送总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查无办”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
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