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彭寨镇Y594线聚史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和水字〔2025〕115号
和平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你单位委托广东新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彭寨镇Y594线聚史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要求的深度,基本同意该《评价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聚史桥位于和平县彭寨镇Y594线,是与外界连接的主要通道,原桥为T梁,桥跨组合为2×17,桥台均为重力式桥台,桥墩为实体墩,基础为扩大基础,原桥宽度5m,桥梁已无法满足当地交通需求,为方便当地居民的出行,故拟在原桥位下游8m处新建一座3x13m、全宽7.0米的正交现浇空心板桥。聚史桥现状已通车。
二、《评价报告》批复
(一)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采用的基础资料和水文分析计算成果。
(二)基本同意采用曼宁公式、经验公式等分析得出的工程前后水位、流速等变化的分析结论。
(三)基本同意已建工程的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等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的结论。
1.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计算,桥梁设计防洪标准应为50年一遇;该河段规划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桥梁建成后工程河段50年一遇洪水位98.78m和10年一遇洪水位98.16m均低于梁底最低处高程99.83m,工程设计的防洪标准符合防洪要求,桥梁高程满足设计防洪标准。
2.本项目在P=2%和P=10%频率洪水条件下,桥阻水比为7.68%和7.63%,桥墩的阻水比小于《广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中阻水比不宜超过8%。
河道设计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10m,桥梁设计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14m。桥梁设计高程满足河道防洪标准和桥梁设计防洪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河道行洪影响不大。
(四)基本同意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的结论。
(五)基本同意已建桥梁工程冲刷影响分析结论。
(六)基本同意已建桥梁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结论。
三、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以下的防治及补救措施。
(一)施工期应减少机械施工对河岸的振动及桩基施工造成坡脚的破坏。建设单位不得在河道内就地取材,涉水工程部分施工时间应避开洪水期,并做好施工组织工作,注意河岸的维护和观测,遇到险情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工程河段安全度汛。
(二)运营期的弃物、堆放物等可能会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应对这些弃物、堆放物等进行有效管理,尽量减少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三)工程运行期应加强工程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变形观测及河床冲淤变化监测,并编制处理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现安全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四)工程应按施工图拆除原旧桥,并对破坏的岸坡进行修复。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所在河道堤岸进行必要的维护及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险情,应立即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二)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影响时,建设单位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必须服从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验收合格方准启用,将竣工资料须报我局备案。
和平县水务局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