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县级部门 > 县审计局 > 部门文件

和平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9月9日在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尤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聚焦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结合和平县实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绿美和平,牢牢把握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主线,全县经济平稳运行于合理区间,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多措并举挖掘可用财力,稳定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执收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2024年全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06万元,比2023年的46764万元增加了5642万元,增长12.06%。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盘活各预算单位实体资金账户以及专户存量资金,并按规定收回国库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2024年共收回存量资金49693万元统筹使用。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共计93000 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福祉。统筹兼顾使用县级财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重大政策、民生项目实施。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树立底线思维。2024年“三保”支出完成了266003万元。二是全年卫生健康支出54211万元,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年农林水累计支出59014万元,加快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驻镇帮镇扶村等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聚焦改革发展,提升科学理财。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利用“数字财政”系统平台,动态监管 “三保”、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各类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公开预决算信息。牵头组织各预算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三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强化债务分析,夯实数据基础,实时跟踪债务风险变化,防范债务风险。

  ——狠抓审计整改,提高整改成效。今年来,县审计局坚定扛起审计整改的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动真格、见实效。截至2025年6月底,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6大类项目150个问题,有关单位已整改13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6.67%。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4年度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4年,和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0381万元、总支出49053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5902万元、总支出838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41万元、总支出3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7733万元、总支出28325万元。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经批准亦未编入预算调整方案。审计发现,2024年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时“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1万元,财政部门未报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及未编入预算调整方案。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保基本民生支出部分项目执行率低。抽查发现保基本民生支出中:(1)2024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5万元,无实际支出;(2)2024年省级财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17万元,无实际支出;(3)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095万元,实际支出2312.11万元,执行率56.46%。以上保基本民生支出资金合计4267万元,实际支出2312.11万元,执行率54.19%。

  3.未及时返还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涉及金额734.51万元。普通高中学杂费不纳入预算管理,属国库代为管理的费用,2024年和平中学、福和高级中学共缴入国库2024年秋季学杂费734.51万元,但截至2024年12月底,县财政仍未返还。

  4.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金额60380.66万元。2024年度和平县新增债券资金9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000万元,专项债券78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新增债券资金实际支出32619.34万元,支出进度35.07%,其中一般债券支出5224.27万元,支出进度34.83%;专项债券支出27395.08万元,支出进度35.12%。

  5.占用债券资金,县财政将债券结余资金用于其他财政支出,涉及金额21748.94万元。截至2025年2月,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财政支出71251.06万元,结余21748.94万元(包含一般债券资金2832.4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8916.45万元)。经核查,债券资金账户截至2025年2月底账面余额为55.11万元,县财政将债券结余资金用于其他财政支出。

  6.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达到预期,存在专项债券偿付风险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北扩工程建设项目,募投资料显示该项目“2020年开始分批出让,2023年形成运营收入,运营期19年”。目前该项目进度较慢,存在征地拆迁、迁坟未完成等问题,截至2025年2月该项目未进行土地分批出让,无相关运营收入,未到达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重点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和平县委员会、县公安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4个部门单位的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基本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履行部门职责,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等财政财务法规依法使用财政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重复支付费用,涉及金额2.04万元;有1个单位部分经济事项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金额8.01万元;有2个单位报账资料不完备,涉及金额28.10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基本户余额未按规定上划县财政国库,且自行安排使用,涉及金额30.35万元;五是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六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在中介超市采购中介服务,涉及金额32.04万元。 

  2.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42.32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增加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60.63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登记不齐全,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金额2.90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差额为52.47万元。

  3.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未制定单位饭堂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二是有1个单位装备管理机制不健全,且台账登记不完整;三是有1个单位未制定资产管理制度。

  4.“三公”经费及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一是有2个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二是有2个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5.93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部分人员多报销差旅餐费补助,涉及金额0.79万元。

  5.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工程建设未及时完成验收,涉及合同金额642.77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工程结算金额与发票开具金额不相符,多付工程款2.32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始终坚持将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一是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对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二是在所有审计项目中都将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和平县2024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重大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向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涉及金额0.98万元;二是未按实际课后服务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涉及金额3.04万元。

  2.课后服务管理方面。一是课后服务工作行政管理、后勤辅助人员的补助费用占比超过学校课后服务经费总额的10%;二是发放补助不规范,未明确相应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3.资金收支使用方面。一是重复发放补助,涉及金额0.97万元;二是发放补助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涉及金额2.17万元。

  (二)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我县未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二是有2个单位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不够到位;三是我县未按要求建立“青年之家”考评和激励机制。

  (三)在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3个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不够到位;二是3个镇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三是有1个镇未按要求制定本镇的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四)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上级要求编制本地区行业“十四五”规划;二是有2个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未实现“应进必进”的工作目标;四是有2个单位对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站)或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督、指导不足。

  三、民生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加大对重点民生事项审计力度,按照项目计划工作安排对我县“四好农村路”乡村道沙土路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道硬底化改造工程项目、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我县2021至2024年和平县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收支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一是我县超额完成了2020年“四好农村路”攻坚项目建设任务,工程建设基本符合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及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二是我县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政策能按要求落实,相关补贴发放到位,举办现场招聘会及网络招聘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医疗救助工作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四好农村路”乡村道沙土路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道硬底化改造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招标程序实施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涉及金额392.9万元。

  2.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对工程价款结算监督不到位;二是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未及时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账外负债2668.14万元;三是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未及时使用资金135.64万元。

  3.事项决策及项目管理养护方面。一是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部分事项未履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涉及金额179.92万元;二是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未组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二)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资金453.84万元;二是县人社局项目支出所需资金未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三是县人社局贴息资金收支未统一登记核算;四是部分乡镇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33.98万元。

  2.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一是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县人社局未组织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

  (三)2021至2024年和平县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方面。一是未对2020至2024年医疗救助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是部分线下零星救助未严格执行医疗救助资金申请的审核审批程序;三部分线下零星救助审批不及时;四是未按上级文件要求按季度向社会公示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情况。

  2.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方面。一是部分线下零星救助未按文件规定认真核算,导致存在部分多报、少报医疗救助资金情况,涉及金额1.49万元;二是存在部分困难群众应资助未资助情况;三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医疗救助资金,涉及金额16.37万元;四是存在部分困难群众应享受未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情况,涉及金额24.06万元;五是存在部分未按规定支付医疗救助待遇情况,涉及金额67.92万元。

  四、 企业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国资公司近年持续完成多家国有企业改革,并建立“监管+系统”的长效机制,将下属企业财务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记账,防范财务风险。在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方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多元化融资,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结构,提升了国有资本使用效能。在财务收支方面,基本上能够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经济业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调拨大额资金未经集体决策,也未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涉及金额400万元;二是内部监察审计工作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及开展对所属企业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三是物业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工资待遇,未按规定报县财政审批。

  (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方面。一是财务管理不到位,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会计账簿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未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信息;二是部分收支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且未按规定纳税申报,涉及金额8.58万元;三是支付费用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5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方面。一是未按规定编报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二是投资收益分红未上缴县财政专户,涉及金额601.94万元;三是未及时收缴股权收益,涉及金额70万元;四是代管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县财政专户,涉及金额127.69万元;五是代收房产拆迁过渡期租金未上缴县财政专户,涉及金额134.75万元;六是未及时足额及未按合同约定金额收取租金,涉及金额5.53万元。

  (四)重大投资运营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产权管理不规范,部分房产及土地未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涉及面积92390.27平方米,涉及金额44193.14万元;三是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面积29658.09平方米;四是固定资产清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5.24万元;五是房产租赁合同到期未及时续订,涉及16处房产。

  五、 公共投资和农业农村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审计情况。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卫生系统强基工程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响应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号召,制定了和平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方案,并统筹医疗资源,新建了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期)、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和县中医院新院,并购置了相应的医疗设备,极大改善了我县医疗救治环境和条件,使我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建设程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二是工程项目未经结算付清款项;三是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2.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招标不规范,部分工程招标无预算;二是和平县中医院(新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设备规格参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是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及竣工验收。

  4.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效益方面。一是和平县中医院信息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多付工程款0.7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超进度付款,涉及金额1349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支付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四是报账资料不完善,涉及金额14.80万元。

  (二)农业农村审计情况。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和平县各部门能高度重视“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工程前期摸底工作,大力塑造特色乡村风貌,大力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截至2024年3月,各项工作基本取得阶段性成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创建美丽宜居村工作进度缓慢,未完成县高质量发展方案要求;二是县乡村振兴局未督促乡镇按照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方案完成乡村垃圾清理;三是县三级物流体系运营维护合同到期未确定新的运营维护商,导致该项目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四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购置的设施、设备。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县乡村振兴局未对户厕拨付请款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多拨付户厕改造资金1.50万元;二是未拨付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涉及金额16.20万元;三是未按时间要求节点使用完毕丝苗米产业园相关资金,涉及金额124.25万元。

  六、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阳明镇、公白镇、林寨镇等3个乡镇共6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一是有1个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二是有2个镇未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

  (二)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有1个镇农村饮用水管理不到位,部分农村饮用水水质不达标;有2个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到位,涉及面积856.94亩;有2个镇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涉及85宗192.36亩;3个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五是有1个镇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履行预算执行仍不够严格。如预算编制不科学完整,执行不规范;二是部分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对上级政策措施理解不够深入,贯彻力度不足;三是个别单位(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对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推动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四是有些单位(部门)对遵守财经法规意识有待提高,内部控制机制仍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五是有些单位(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意识不强,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缺乏有效监管。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升财政收支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预算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部门预算编报科学、规范、准确和高效,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以“数”助“管”,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管,通过数字赋能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

  (二)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立足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领会上级各项政策决策要求,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并结合行业与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着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建设绿美和平。聚焦“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坚持以绿美和平生态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压实各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紧盯生态领域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力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三感”指数。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做好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精准对接项目需求,提高项目设计科学性,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的难点堵点,多方位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多措并举提升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量增加、工程变更等相关事宜;重点加强工程投资资金管理,保障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我县“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起步的重要节点,也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攻坚期,更是我县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挑战新考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的工作要求,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和经济监督职能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经济卫士”作用,并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幸福和谐美丽和平作出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