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县级部门 > 县审计局 > 部门文件

和平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12月24日在和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尤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平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召开了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审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度,督促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跟踪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3种方式进行,将《和平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县审计局对已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指导、跟踪督促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强化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全面抓好审计整改落实。截至2024年11月底,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6大类项目150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56425.49万元,有关单位已整改106个问题,已整改金额19590.80万元,仍有44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督办力度。县审计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印发审计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相关单位发出了审计整改通知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组织审计人员按项逐条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亲自抓、直接管,严肃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狠抓落实,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一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审计整改事项作出批示和要求,召开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县审计局严格督促各单位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措施。由县审计局整改监督股牵头,5个整改监督工作组对我县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开展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并以此次审计整改督查为契机,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三)着眼长远,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完善整改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精准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协同联动机制、落实整改报告制度、规范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屡审屡犯”问题的产生;二是加强原因分析。运用分析问题原因和梳理制度漏洞的举措,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深入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推动整改工作纵深开展;三是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托审计整改重点分析内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强化整改,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应整改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4个,6个正在推进整改,已整改金额5268.68万元。相关单位通过拨付应付代管资金、积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上缴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历史欠费移交税务部门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教育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未拨付医疗救助专户上级补助资金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拨付资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的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24个,2个正在推进整改,已整改金额1267.20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财务审核、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时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公房门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补办产权证、对到期门店续签租赁合同、及时跟踪催交租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7个,6个正在推进整改,已整改金额15.84万元。

  (一)和平县2022年提高孤儿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政策落实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全部整改到位,已整改金额5.57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助学资金拨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追回错发、多发补助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和平县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政策落实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4个,3个正在推进整改,已整改金额10.27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整改方案、追回并缴存错发、多发补助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3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积极做通思想工作、加大追缴力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和平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均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加快推进施工进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五、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和平县撂荒土地复耕复种整治项目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3个,4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对部分设计做出优化调整、指导设计单位加强与各镇委、村委及当地村民沟通协作、要求施工方严格按优化后的图纸进行施工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低、工程超合同工期且进度缓慢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申请国债专项资金、重新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加强部门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堵点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六、公共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共投资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5个,4个正在推进整改。

  (一)和平县腐竹产业园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涉及应整改问题11项,已完成整改7个,4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与施工方完善施工合同、完善制定产业园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退回账户结余资金至产业园公共账户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工程造价不合理导致工程结算价不真实、未按时支付分红资金、产业园建设绩效不明显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重新核算工程造价并交由工作专班人员组织核实、发放催促函、定期跟踪资金分红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实现全面投产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二)和平县城区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库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涉及应整改问题8项,全部整改到位,已整改金额254.20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委托县财政评审部门对工程进行预算评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予以警告通报、专项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国库、及时开展租金催收工作等措施完成整改。

  七、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17个,6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制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制订完善巡河工作机制及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对镇村(居)河长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开展违规畜禽养殖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巡山护林、强化农村饮用水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2个单位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单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加大违法图斑整改力度、完善相关手续、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问题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八、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36个,16个正在推进整改,已整改金额1.17亿元。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涉及应整改问题2项,全部整改到位。相关单位通过积极筹集资金,督促相关村居加速推进路基平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6项,已完成整改5个,1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4项,全部整改到位。相关单位通过专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等措施完成整改。

  (四)财务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14项,已完成整改8个,6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学习财务方面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规范账务处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及时完善相关协议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1个单位多付(计)税款、1个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积极与承包商沟通协调、组织集中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五)资产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5项,全部整改到位。相关单位通过专题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相对应的购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完善固定资产入账制度、补录登记固定资产等措施完成整改。

  (六)工程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17项,已完成整改9个,8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规范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维保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1个单位多付设计费、2个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并完善相关手续材料、与设计方沟通协商、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沟通推进用地审批手续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七)“三公”经费以及相关补助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涉及应整改问题4项,已完成整改3个,1个正在推进整改。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管理规定学习、规范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的使用等措施完成整改。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多数被审计单位能够正确对待审计工作,明确整改目标,结合实际抓落实整改。但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问题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对于一些成因复杂、时间跨度较大,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整改则需要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责任单位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例如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复,土地、林地等被违法占用等问题。

  (二)整改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审计整改意见建议的责任感不够强,对待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存在侥幸心理,整改不力,使得审计整改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屡审屡犯”现象;部分单位对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以及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存在畏难心理,整改积极性不高,“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财力困难,整改缓慢。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县里刚性支出占比较大,财政库款调度紧张,大部分财政资金用于维持“三保”运转,而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导致短期内归还相关资金或支付欠拨资金存在困难,部分需要资金整改的问题需要在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过程中逐步解决。

  十、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推动各单位部门形成工作经验,举一反三,避免出现“屡审屡犯”问题,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尚未完成的原因,形成具体工作举措,加大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职责。对于每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主管部门要承担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强化日常调度和常态化监管,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压实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按时按量、高质高效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通过机制发挥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从根源上减少问题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整改监督。对于以往年度尚未完成整改重点问题将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加大力度促进审计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举

  一反三、标本兼治,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