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05 浏览次数:34 【字体:

  2024年,和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力度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系统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各述法主体均已将述法报告抄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实现述法全覆盖;完成了我县27个县直单位和17个镇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三)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和平建设。扎实开展2023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整改工作,坚持以整改促提升。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和平建设考评,全面检验2023年度各镇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成效;起草和平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书记项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把法治建设书记项目作为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着力点,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法治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引擎。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效能

  (一)强化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8件,确保应审尽审。二是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部门作用,审查县委、县政府重要法律文书30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做好相关制度文件制定的征求意见工作共10份。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起草了和平县《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规定完成清理建议的收集与汇总工作。四是做好我县2024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代拟了《关于报送2024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完成了2024年度和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立项以及目录公开工作,同时对我县2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五是持续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各镇印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做好我省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各镇各单位上线运用“粤执法”平台,2024年,全县粤执法平台案件量3395宗,其中县直单位2120宗、乡镇1275宗。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和平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牵头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和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各镇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已按要求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培训;下放职权的县直部门均已开展对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提升行政复议服务大局能力,聚焦“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找准行政复议切入点和着力点,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源保护管理、重要利益关系协调、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为和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4年,和平县人民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受理52件,审结51件。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理念和重心从“裁判式”案件办理向化解争议、权益救济和监督依法行政多元并重转变。按照“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了调解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推动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24年度已审结的51宗案件中,其中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有18件,占比为35.3%,居于全市首位。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全县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和平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33件,审结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做到“出庭又出声”,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纵深推进全民普法。一是围绕重要节点和重要领域开展普法宣传,结合“3·15”、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累计900余场次。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今年我县共有186个学法单位、1075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分99.54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任务。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基层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深入学校、村居开展防霸凌、防性侵等主题普法宣传,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未成年人宣讲活动4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累计438场次。

  (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组织顾问律师开展“四个一”活动,全县51名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4558件次,服务群众21328人次。二是坚持法援为民,全面推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等服务机制,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288宗,来电来访咨询500余人次。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公证便民服务措施,按照“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实各项便民措施,2024年共办理公证业务283件,提供上门服务3次、免费调查取证22次、减免费用2件。

  (三)全力筑牢平安根基。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力保障春节、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国庆等重要节点维稳工作,2024年共受理并调处1207宗矛盾纠纷案件。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形势和个案风险分析,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情况。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引导帮扶,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社交圈子等情况,从多方面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预防极端案(事)件发生。

  四、存在不足与原因

  (一)“粤执法”上线应用工作存在差距。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通报的2024年第三季度“粤执法”上线应用情况,和平县第三季度粤执法办案量在全市(除江东新区外)排名倒数第一,粤执法办案率在全市各县区排名倒数第一,虽然镇街办案率已达到100%,但县直执法单位的办案率不理想;粤执法案件公示及时率在全市各县区排名倒数第三。主要原因有:部分执法人员对平台操作不熟悉,导致录入效率低下;办案人员对平台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更新案件信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平台功能存在局限性,未能满足所有执法需求,影响了办案人员的使用积极性。

  (二)行政复议工作压力增大。从案件数量看,和平县人民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18件增长到2024年的52件,年均增幅将近40%,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作出的涉及公民权利的行政行为容易引发行政复议;二是我县林地面积大,加之林权体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林地争议不断,导致此类行政复议案件居高不下。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方面仍存在风险。目前在矫对象和在册安置帮教对象数量逐年攀升,犯罪类型、人员类别也越来越复杂,对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了解较少,因此在提供专业教育帮扶时效果有限,部分管理对象心态上没有改正,存在再犯罪风险。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深化。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我县普法宣传活动仍以发放宣传册、宣传橱窗等传统形式居多,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少,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村民、村委、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不足,导致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够多、对村民的法律需求不够了解、对村集体经济活动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应用“粤执法”平台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使用平台办案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对县直执法部门的督导力度,全力提升县直部门的“粤执法”平台办案率。二是加快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保障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使不同专业领域人才在两类对象的管理中凝聚合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和平县司法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