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以来,和平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做好“五个强化”,推进“五项建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抓实干部队伍建设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通过召开宣讲会、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筑牢同心向党共识。二是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组织开展了参观中共九连工委旧址、“一名党员一棵树,一个支部一片林”等党日活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纪、参加全国政法系统轮训、观看教育警示片,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多措并举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和平建设

  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开展了我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现述法全覆盖。二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和平。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法治和平建设考评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职责。认真开展好2023年度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整改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根据反馈的问题逐项开展整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积极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书记项目,强化行政复议队伍,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与深圳福田区法治建设结对提升的制度机制,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培训。今年来开展交流活动2次,进一步推动两地法治建设互促提升。

  三、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部门作用,推动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一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送审流程、材料清单、审核反馈等机制,完善了送审所需的材料及履行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今年以来共审查8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其中1份草案经多次与起草部门沟通研判,认为该草案发文意义不大,且无明确的制定依据,起草部门采纳我局审查建议,撤回草案送审材料,决定不予发布。二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县政府、县直部门以及各联席会议组织的研讨、协调会30余次,审查县委、县政府重要法律文书,出具审查意见书共30份,涉及金额3.3亿余元。多次参与我县小水电站清退工作协调会,为黄石坳水电站在清退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实地参与到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2024年度和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立项以及目录公开工作,对我县2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牵头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并在10月份完成整治工作。根据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有关部署,印发了《关于公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梳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和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在省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体系。全县各镇均已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保障乡镇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印发了《和平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深化粤执法平台常态化运用,督促各镇各执法单位提高平台办案量和办案率,今年以来全县粤执法平台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278宗,其中县直单位2068宗、乡镇2960宗,从案件类型上看,行政检查案件2960宗、行政处罚案件280宗、行政强制案件38宗。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培训;要求相关的下放职权的县级职能部门至少开展1次对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

  (三)聚焦行政争议化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提升基层行政复议能力。今年以来,和平县人民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受理52件,较去年同期案件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案件类型涉及土地权属确认、市场监管、工伤认定、公安类治安管理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多个领域,目前已审结50件,其中驳回申请8件、维持16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4件、调解和解17件,调解和解结案率34%,居于全市首位。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全县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和平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33件,目前已审结24件,审理结果为裁定驳回起诉7件、确认违法14件、调解撤回起诉2件、撤销1件。对未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单位和部门,我局及时进行通报、发出行政建议或提醒函、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实现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做到“出庭又出声”,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强化依法治理,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一)凝聚法治共识,加强全民普法工作。一是抓好普法宣传重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确保重点宣传任务有声有色。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了“开学第一课”、送法进企业、“巾帼普法乡村行”“法润人心 与法同行”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林寨司法所联合深圳福田区帮镇扶村工作队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由帮镇扶村工作队出资制作宣传单张3000份、宣传小礼品100份、法治手举牌4份,多方合力提升了宪法宣传实效;公白司法所着力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推动辖区内中小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法治讲座361场次、集中咨询258场次、其它方式宣传约310场次。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今年我县共有186个学法单位、1075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分99.54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四是注重培育基层法治人才队伍。积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5场次,参训1854人次。古寨镇依托九连“小延安”红色文化资源,推进“红色+法治”基层法治示范性建设,积极推动镇、村“两委”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顺利开展,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法治力量。

  (二)立足民生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深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县51名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4150件次,服务群众18874人次;组织顾问律师开展“四个一”活动,全年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3宗、举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184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70次、开展涉农法律咨询143场次。二是坚持法援为民。全面推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等服务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3宗,来电来访咨询373人次。三不断健全完善公证便民服务措施。按照“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281件,提供上门服务3次、免费调查取证22次、减免费用2件。

  五、强化底线思维,保障平安和平建设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强化“六个一”工作举措,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已召开3次风险研判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形势和个案风险分析,发挥镇、村多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做好风险人员监管工作,防止极端事件发生。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正在加快完善配套设备设施。二是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帮教工作。全面排查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将“三无”“三假”人员列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加强与公安、民政、社区等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落实重点管控措施,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络等方式对在册的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对象工作台账,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帮教工作。

  (二)维护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落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严防个人极端事件发生。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力保障春节、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国庆等重要节点维稳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思路,广泛推行“和和来”“半边天”调解法,热水镇打造了“老支书调解”品牌,初步建立了“老支书调解室”,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经验优势,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并调处了986宗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开展“平安直联”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到挂钩镇村接访24次,了解村情民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

  在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压力增大、公共法律服务仍需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方面存在风险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持守正创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和平建设。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的运用,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二是深化法治督察的体制机制。加强法治督察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个案督察与全面督察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粤执法”平台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下放执法事项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事后监管等职责,做好下放事项的评估和调整工作。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加快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保障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做好“八五”普法规划验收工作。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服务精准性,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村集体经济管理等工作。三是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公证业务。四是持续推进法援为民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推动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1+6+N”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刑释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积极推进“智慧社矫”创建,构建“线上+线下”教育矫正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

和平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