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和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打造平安和平、法治和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计划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史专题学考暨2022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今年我县优秀率为99.42%,平均分99.46分,总成绩位列全市第一,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
(二)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起草《法治和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已正式印发至全县各相关单位。制定印发了《和平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乡镇法治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目前全县17个镇均已设立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落实落细基层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同意后最终确定2项2022年度和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其中,《和平县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已由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指导,有效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核力度,相较去年同期,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类文件大幅提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政府决策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已组织开展了1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二是联合县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下放职权部门编制执法指南,明确对口业务指导股室和培训导师,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供支撑。三是组织开展了9场次行政执法“两平台”暨非现场执法培训,进一步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四)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层行政复议能力有所提升,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积极出庭应诉,并做到“出庭又出声”,“告官能见官”实现常态化,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落实落细社区矫正制度。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二是积极开展“远程帮教”亲情帮教,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设立了和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明显提高。法律顾问按照要求每月深入村(社区)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参与调解等,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截至8月,50名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2614件次,服务群众10910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546场次。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正常。截至8月,已建好17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7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安排专人管理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
(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一是大力宣传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的政策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讲座,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摸排活动。二是强化律师管理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八)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截至8月,民法典服务月期间各镇各单位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会累计50多场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15场次。二是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任务,抓好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节点,以及6月份禁毒、安全生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截至8月,共开展法治讲座约500场次、集中咨询约160场次、其它方式宣传约280场次。
(九)着力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有力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矫人员的引导、扶助和教育。
(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公证为民。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和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全面实现全省通办公证。二是法援为民。已全面推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便民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一)普治并举促落实。一是抓好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我县公白镇美塘村和东水镇大田村拟申报省民主法治示范村,阳明镇梅径村申报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联合多部门转发《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精心制定“法律明白人”工作要点,截至目前,我县共有980名“法律明白人”,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
三、存在问题
虽然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距离,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深入学习贯彻。二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仍需加大,业务指导培训力量方面较为薄弱。三是法治建设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和法律服务针对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规划两纲要”,市和县“一规划两方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督查制度机制。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协调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推动党政机关普遍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队伍。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是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办好法律援助申请,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资源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工作,履行平安和平重点人群专项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社区矫正相关配套制度指引,打造智慧社矫“精品工程”,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