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工作总结 暨2019年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惠普、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提升普法工作成效。一是顺利通过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年,各镇各单位能对照标准,精心准备考核评估工作,切实做好迎接市对我县的检查,认真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市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县“七五” 普法工作能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机制健全、工作措施保障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创新方式成效明显。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功举办召开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县法院、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供电局等5个被评议单位分别作了履职报告及普法效果PPT展示。通过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评议团成员对5个评议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行了实地考查。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普法的责任约束,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三是建成和平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一个全县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完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投入使用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选址定在福和公园,在不改变公园原有自然景观的前提下,通过富有美感的雕塑、造型、展示、装饰等艺术视觉手法设置“法治人生路”“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人物长廊、法治石雕、法治游戏区等景观,融入了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法治金句和法治名人格言等大量法治文化元素,把法治文化思想理念与现有的福和公园环境绿化、设施等相融合,赋予公园新的文化生命力。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有法治大讲堂、模拟法庭、法治长廊、阅览室(图书室)等设施。四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强化村(居)法治阵地建设,将“民主法治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制定了《和平县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方案》,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县村(社区)在“六有”“六无”“七个一”的基础上,加强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学习室等法治文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220个,创建率达89.8%。五是创新载体,全媒体普法常态化开展。运用政府网站“法治和平”栏目、和平广播站“法治天地”栏目、和平有线电视“法治空间”栏目等媒体开展普法;在全县深入推广使用“和平普法”微信公众号,丰富推送内容,结合时间节点推出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章,强化掌上普法和指尖上的普法;利用QQ建立“和平县学法考试群”、利用微信建立“和平普法交流群”,进一步加强了县普法办与责任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强化了普法人员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运用六角亭、商贸城、文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展公益普法;组织征订和运用《法制日报》《法制日报》《纪检监察》《长安》等报刊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六是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普法办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宪法宣誓暨宪法学习健步走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上半年广泛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传,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县普法办会同各镇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活动,向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两委干部等重点普法对象免费发放宪法读本达25000本。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和县教育学会联合举办了以“宪法在我心中”或“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中小学生法治征文比赛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学生诵读宪法活动。6月—7月,我县万名公职人员参加“宪法专题学考”活动。据统计全县共有158个单位共计10589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宪法专题考试,参考率为99.3% ,及格率为99.78%, 优秀率为 97.78%,平均分更是达到了 98.29分,各项数据位居全市前列。七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全民禁毒等专项宣传和其他各种主题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浓厚,全县上下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资料、宣传栏、讲座、咨询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不间断,使扫黑除恶、全民禁毒形成强大声势,各种对象全覆盖。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其他主题宣传活动,如组织开展“法治新征程,服务在身边”主题“三八”维权周宣传及“反腐倡廉她力量”系列活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共创平安铁路”主题铁路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及国际禁毒日暨文明创建青春誓言活动,12·4期间“全民禁毒,志愿同引”宣传活动。

  1至12月,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98412份,举办法治讲座1204场次,受教育人数208935人次,发放宣传品18220件,出动宣传车4750辆次,制作宣传栏、橱窗409个,更新内容1263期,制作宣传横幅、标语9300条,掀起了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热潮

  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始终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制定《和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民生实事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切实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访调对接”工作模式。加强访调对接、访调联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要说法找司法”“要信访先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倡导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基层司法所依法及时就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三化三零”举措推广“五老一顾问”工作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司法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加大对土地、婚姻、邻里等易发多发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群体械斗的纠纷化解力度,结合“枫桥经验”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配备专职调解员队伍。为全县17个镇配备了17名专职调解员,初步解决了镇级人民调解员不足的难题,提高人民调解组织队伍能力。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召开人民调解培训班及组织参加司法部、司法厅人民调解大讲堂等形式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调委会的业务水平,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是调整以案定补补助标准。新修订《和平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提高了调解案件补助标准,调动调解员参与调解积极性。

  今年1至12月,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围绕高铁建设、城市提质扩容、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矛盾等重点工作共排查纠纷306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93件涉及金额715.65万元。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控,严格落实规范执法。一是积极开展“远程帮教”亲情帮教。年初县司法局认真做好远程帮教探视会见工作,在广东省监狱和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单位备案允许会见的家属可以通过司法局远程会见系统预约会见服刑或戒毒的亲属,实现“近距离会见”。每月都有大量服刑或戒毒的亲属到社区局申请远程会见,至今为止,共开展远程会见108次、服务314人次。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功能室设置,独立设置社区矫正宣教室,增设远程会见室与心理矫治室,使社区矫正工作达到流程规范,更具严肃性购置了22部管理手机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科技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融合度。三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更加注重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动态,扎实开展集中训诫教育、公益劳动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每月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学习、社区服务、集体收看专题教育微视频。组织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到河源监狱开展“震撼教育”,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罪犯身份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其自觉接受监管教育改造。联合河源市一片天社工组织、河源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心理(行为)矫正、修复与家庭和社区的关系、就业培训等内容。通过系列活动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心理、行为等各方面都得到了转化,皆能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1至12月,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6人,期满解矫90人,目前在册123人,其中手机监管107人,手机监管率87%四是认真开展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刑满释放人员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落实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全面排查管控制度,对生活困难的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帮扶,有效的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平稳过渡。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1至12月,我县新接收安置帮教对象219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6人,一般帮教对象193人。

  四、深化法律援助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积极打造“智慧法援”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做实智慧法援零距离服务平台,织密法援网络,推动法律援助扩量提质。进一步加强了智慧法援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法援实体平台建设,完善设施,加强了法援站点建设,实现法院、看守所、人武部、武警中队等单位法援站全覆盖,完善各镇村法援工作站建设。智慧法援网络平台现已覆盖到各乡镇司法所、驻村律师,并且有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及使用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做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应援尽援”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秩序,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是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按照最高院、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值班工作,派驻值班律师在法院、看守所值班,确保刑事案件均有律师参与辩护工作。1至12月,共受理法援案件316宗,其中民事55宗,刑事261宗,接听12348与接待群众咨询1333人次“智慧法援”共计下载1200余人次。通过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五、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着力深化法治惠民。一是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分级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其中,司法局建立工作联络群,司法所建立管理协调群,村(居)建立顾问律师服务群。同时,加大了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半年一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的检查,司法局组成六个专项督导小组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精准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台帐检查、听取村(社区)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提质增量,真正做到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1至12月,村(居)顾问律师为村(居)委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845件次,服务群众24709人次,接待群众咨询服务2732件次,审查合同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7份,代书16份,调解化解矛盾纠纷9宗,参与法律援助5宗,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977场次,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二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工作。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日常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执业惩戒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组织律师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截止今年底,全县律师共处理刑事诉讼67件,民事诉讼38件,行政诉讼8件,非诉讼2件,参与法律咨询与社会公益340三是积极推进公证改革,提升公证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按照新改制单位的标准配齐配强队伍,目前正在筹备新招录公证员,充实公证人员队伍。公证人员积极转变思想观念,作为窗口一线工作人员,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程序,扩大了公证工作社会影响力,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做到量增质更优。1至12共办证625件,收费金额362006元。四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按照省厅新下发的文件标准和要求,全面改造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落实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派发的任务工单,在原来平台上升级改造,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广东法网三平台高度融合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五是全面完成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要求,严格建设标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完成了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工作建设任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向指引。六是顺利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中央、省、市部署,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选任49名人民陪审员,在科学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基础上,坚持随机抽选和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规范选任程序,加强协调配合,经过发布公告、报名、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目前已进入提请阶段

  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按照要求,制订印发《和平县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和平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明确了各所各股室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界定了分管负责人的工作责任。重点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一线资源优势,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起人人参与涉黑涉恶排查的大网;狠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报备制度,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行无罪辩护代理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分析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市场、插手民间纠纷专项整治。开展了“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把专项斗争与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醒、早纠正、早处置。

  七、注重思想和党建引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全系统通过举办学习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打造满意司法 百日行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干部谈心谈话等制度,按照县委要求深入开展“作风深化年”活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发展。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学习交流、培训班。通过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引领,增强组织责任意识,端正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增强队伍素质能力

  此外,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禁毒工程、创文工作、精准扶贫、保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获得2个“国”字号荣誉:贝墩司法所所长刘碧谊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彭寨镇群联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存在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二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仍不够,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滞后,村(居)法治创建活动有待加强;三是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待加强。五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和平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谋篇布局,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延伸法律服务工作触角,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生态和平、现代和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郑重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与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抓好司法行政改革。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力督导“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和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考核,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良好风气。积极组织参与普法学法系列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实现人人尊法、信法、守法。

  三是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村(居)法律顾问监督考核工作,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走向纵深发展,让法律顾问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解社会矛盾冲突的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全面运行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系统,严格规范远程会见管理,为罪犯、戒毒人员家属提供方便快捷的会见探视服务,让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执法文明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

  五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的能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枫桥经验”本地化,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依法及时就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实现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上访。

  六是加大“智慧法援”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申请便捷度,增加案件办理数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把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村(社区),让有需求的老百姓都能及时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

  七是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是配强公证员队伍,做到改革不断,人心不乱。指导督促公证机构规范执业流程,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化为民服务理念,着力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九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完善司法行政装备标准体系,配齐基层司法所基本业务装备,强化实战应用,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十是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专项斗争实效的重要标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强的力度,不断取得专项斗争新胜利,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落实上陵镇桃源村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加大帮扶干部的入户力度,不断发展产业帮扶,不断为贫困群众想法子、谋出路,争取圆满完成脱贫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同时,要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风肃纪,着力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

  和平县司法局

2018年12月29日